1992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小戏优秀剧目奖;
1992年《打金枝、请罪、劝宫》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优秀剧目奖;
1998年参加河南省第七届戏剧大赛新编剧目《三院禁约碑》荣获金奖;
1998年参加纪念改革开放二十周年戏曲展演,荣获河南省文化厅授予的优秀剧目奖;
2000年新编剧目《三院禁约碑》荣获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;
2001年参加河南省首届民间艺术节荣获优秀戏曲金鼎奖、演出金奖;
200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授予“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;
2002年获南阳市第五届戏剧大赛金牌奖;
2006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列为“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”;
2009年参加河南省第二届县区级戏剧大赛的《取宛城》荣获金奖;
2013年参加河南省第三届县区级戏剧大赛的《清明案》荣获文华一等奖;
2013年被河南省宣传部、文化厅联合授予“服务基层、服务农民文化建设先进集体”;
2015年被中宣部、文化部联合授予“全国服务基层、服务农民文化建设先进集体”称号;
2016年新编地方历史剧《内乡知县高以永》获南阳市第八届戏剧大赛金奖 ;
2016年获“濮阳杯”第七届黄河戏剧节金奖;
2017年荣获“唱响白河”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组织奖;
2017年“南阳市第六届小戏小品曲艺大赛”活动中荣获节目一、二等奖;